上七味,以水2400毫升,煮取1200毫升,去滓,再煎,取600毫升,温服200毫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6、“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结,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也。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里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条文中“此为微阳结”以下七十八字是后人注语,不是仲景原文。“脉细者”应联“可与小柴胡汤”句读。
汗出恶寒为太阳表证。心下满不欲食脉细为少阳证,大便硬为里证。本条证候为少阳有表复有里之证。所以仲景说“可与”小柴胡汤”而不说“以小柴胡汤主之”。“此阳微结……故知非少阴也”一段文字是后人注语,是议沦、解释本条证候的文字。从“阴不得有汗”一句看出不是仲景文字。少阴篇中麻黄附子细辛汤证乃是少阴病的汗法,又“病人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又“少阴病,下利脉微,呕而汗出”。又“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又“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如此等等都是少阴有汗的例。何以说“阴不得有汗”呢!参看少阳病概说一章。
7、“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疼必下,邪高疼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此条是后人解往来寒热与呕不欲食的病理的文字,然而其理皆难理解。
8、“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小便不利,或腹中疼,或泻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此条文首少阴病三字应是少阳病,阴字必是阳字之误。或是因文中有四逆一证而误认少阴病,改阳字为阴字而入少阴篇。这也如瓜蒂散证因有手足寒而入少阴篇一样。其发生这种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只注意证状的外部联系而不注意或不懂病理的缘故。而事物的内在联系才是反映本质的东西。以四逆一证来说,四逆只是现象。有脉微细四逆它反映了功能衰弱、代谢减低的阴性病本质;有伤寒脉滑而厥逆,它反映了阳性病的本质。本条如果是少阴病脉沉微细四逆,必须以附子干姜回阳,决非四逆散所能治。假如本条四逆证为热厥,而热厥又不能为少阴病。历代注家对本条议论较多,如柯琴认为本条四逆以下有缺文。因而补入“泄利下重”一句。然而四逆加泄利下重亦不能表明为少阴病。医宗金鉴说:“少阴厥逆,虽属阴盛不能外温,然亦有阳为阴郁,不能宣达而令四肢逆冷者”。阳为阴郁而四肢逆冷者毕竟还是阴盛阳虚,决不可舍附子干姜而用柴胡枳实芍药寒凉之品。程应旄说;“初得之四逆,固非热证,亦非深寒”。汪琥说:“四逆散,乃阳邪传变而入阴经,是解传经之邪,非治阴寒也。” 程、汪二氏之说,既不敢定四逆散证为少阴病,又不敢承认四逆散为少阳,只吞吐其辞,曲为辩解。这反映了他们对六经病理缺乏一个明确的概念,因而没有一个区分的标准。但他们都一致认为此证与少阴四逆有所不同,所以作出各种臆说。
少阳病为三焦气机失调。三焦气机与植物性神经在功能上有相当范围的一致性。在少阳病理过程中,由于横纹肌小血管收缩而脉象弦细,如果在脉细的状况下出现腹疼或泄利,气血为适应抗病而内趋腹腔,一时远心端供血减少,因而出现四逆。这是很自然的,也是临床中常见的。少阳病四逆与少阴病四逆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作者在临床中尝见少阳病四逆腹疼。脉弦细。疼发时手足逆冷,疼剧时冷汗肢厥,疼定时手足复温。用四逆散制汤服,药量如小柴胡汤,效如影响。
“四逆散方:
柴胡、甘草、芍药、枳实破水渍炙干
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1克,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5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技5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5分;腹中疼者加附子1枚炮令拆;泄利下重者先以水1000毫升,煮薤白600毫升,去滓,以散3克内汤中,煮取300毫升,分温再服。”